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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宁波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26   浏览次数:

各关单、部门位:

根据市科技计划年度安排,2018年度市级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8年度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分为重大(招标)项目、面上项目与出版项目三大类。其中重大(招标)类项目原则上不得更改项目名称;面上项目包括若干小类,每小类列有若干选题。申报者应以申报面上项目所列选题为主,自行选题不得超过20%。一个选题有以“/”等符号隔开的多项选择时,允许择其一项进行研究;出版项目可自定选题。

2、重大(招标)项目申报人一般应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面上项目与出版项目申报人一般应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项目第一负责人所在单位原则上应与项目第一承担单位一致。

3、累计已负责1个在研软科学项目,或已参与2个在研软课题的研究人员,在项目研究任务完成并通过验收前,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在研国家、省级自然基金、社科基金、软科学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2018年度市软科学项目。

4、既往有项目撤题(中止)情形者,原则上不得申报2018年度任何类型软科学项目。有结题情形者,原则上不得申报2018年度重大(招标)类项目。2010~2015年间,累计有2个项目撤题(中止)的单位,除确因重大研究需要并得到市软科学主管部门特批者外,全体人员二年内不得申报市级软科学项目。

已获国家、省级立项的项目,不得以基本或完全相同的内容重复申报市级软科学项目。已承担相关市级项目者,不得重复申报内容基本或完全相同的选题。

5、实行限额申报。非本科高校限报15项。

6、项目申报采取书面申报与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请我校申报者递交项目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4份。网上申报地址为:http://xmsb.nbsti.gov.cn

7、项目申报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7月15日,逾期概不受理。

附件:2018年度宁波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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