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甬教科规办[2018]5号文件的通知,2017年度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优秀成果的征集评审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评成果范围:凡是2018年5月之前已经完成的省、市级立项课题成果均可参评。课题研究如需延期者须上报《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延期申请表》,延长时间至多一年。
虽未立项,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研究,确有理论和应用价值的课题成果可推荐参评,推荐数高校为2项。
2、要求我校申报者递交《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成果活页评审表》一式5份,《课题研究报告》及有关附件各一式3份至科研处805, 研究报告和附件要求双面印刷(具体要求参照“申报材料有关事项说明”)。
3、我校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相关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