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浙教科院〔2017〕2号浙教规办〔2017〕1号通知,2016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评选工作和浙江省(2015—2016年度)重视教科研先进单位、教科研先进集体和教科研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
(一)参评成果范围和要求
1.申报的成果必须是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年度规划、重点课题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各类课题成果,且是在2017年9月30日前结题,并取得结题证书。
2.申报的成果包括:研究报告、专著(已出版)和科研论文(已发表)三种形式,其中著作、科研论文应是单项申报。如课题成果含多种形式,请选择一种类型申报,丛书和系列论文不在申报范围内。
3.我校限额1项。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科研成果为一本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
2.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第一署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
3.教材类研究成果。
4.已取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成果奖,教育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人民政府的各项成果奖及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
(三)材料要求与截止时间
1.请我校申报者递交《申报·评审书》、(一式2份)、合订成册的课题研究主报告(一式6份)、专著和论文一式6份、《成果活页表》(一式7份)、汇总表一份至科研处805室;以上材料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科研处信箱:keyan@mail.zjpc.net.cn。
2.我校申报截止时间9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浙江省(2015—2016年度)重视教科研先进集体和教科研先进个人评选
1.我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各1个。
2.请我校申报者递交 《申报表》一式7份至科研处805室。
3.我校受理截止时间8月10,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相关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