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甬社规办〔2017〕9号)通知,2018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8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分为:指南课题、自选课题、自筹经费课题以及定期受理的应用对策类课题等四类。申请人须在《申请表》中的“课题类别”选项中作出明确选择。
2.不同类型课题需有相应的成果形式。指南课题的成果形式以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稿为主,部分指南课题也可以选择论文发表+研究报告的形式结题。其他类型课题的成果形式申报者可以自主选择,可以是研究报告+论文,也可以是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稿。
3.不同成果形式的结题方式和经费资助具有差异性。指南课题中,以决策建议稿+研究报告形式结题的,每项经费15000元;以论文发表+研究报告结题的,经费额度与自选课题相同,每项经费10000元。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稿的,决策建议稿一般控制在4000字左右。经《社科成果要报》录用即可结题,如获市领导肯定性批示,再增拨5000元经费;需经其他专家修改整理后在《社科成果要报》刊发的,或宁波市相关部门采纳签署意见的也可结题,但不再另拨经费。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的,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后即可结题;论文发表时的第一作者必须为课题负责人,论文内容须与课题设计相一致。
4.2018年宁波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项目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结题,特殊情况另议。
5.《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必须严格按照申请表中的提示填写,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不得出现申请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背景材料,填写的内容和字数不超出表中提示范围。
6.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相同内容已列入省级和国家级相关研究课题的、承担本市年度社科规划课题未按期完成者,不接受申报。
7.指南课题、自选课题、自筹经费课题,请我校申报者递交《课题申请表》一式3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1份,使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单位汇总表》一式1份。应用对策类课题,纸质申报材料要求一式6份,单位汇总表》一式1份。以上材料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科研处信箱:keyan@mail.zjpc.net.cn。
8.我校受理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下午3:00,逾期不予受理理。
附件:1、甬社规办9号 关于做好2018年度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 副本.doc
2、规划课题申请表.docx
3、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x
4、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