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浙教办宣[2017]97号文件的通知,2017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7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下放至各高校实施。由各高校自行组织申报、遴选、公示,并自行发文确认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2、本课题面向专职辅导员,即直接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等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并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3、项目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备案。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4、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至2年,项目结题依据为《申请书》“预期成果形式”中列明的内容。
5、因本项目我项限额数为1项,请我校申报者先递交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至科研处805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信箱:keyan@mail.zjpc.net.cn。,经学校评审确定为报备项目后再由申报者登录网络申报平台(www.ky.zjedu.gov.cn)进行网上申报。
6、我校项目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9日下午3:00,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doc
2、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