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科技产业与社会服务处)
网站首页部门简介科研政策科研平台校地合作校企合作协同创新学术期刊下载中心新闻通知学校主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新闻通知>>申报通知>>正文

关于申报2017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09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浙教办宣[2017]97号文件的通知,2017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7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下放至各高校实施。由各高校自行组织申报、遴选、公示,并自行发文确认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2、本课题面向专职辅导员,即直接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等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并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3、项目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备案。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4、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1至2年,项目结题依据为《申请书》“预期成果形式”中列明的内容。

5、因本项目我项限额数为1项,请我校申报者先递交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至科研处805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信箱:keyan@mail.zjpc.net.cn。,经学校评审确定为报备项目后再由申报者登录网络申报平台(www.ky.zjedu.gov.cn)进行网上申报。

6、我校项目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9日下午3:00,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doc

2、申报书.docx

版权所有:浙江药科职业大学 备案:浙ICP备11036339号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四明路666号
推荐浏览器:IE6.0以上、1280*1024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