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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宁波市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共建研究中心2017年度第一批 研究课题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1-14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根据甬教高〔2017〕16号文通知精神,宁波市与中国社科院共建研究中心2017年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后期资助课题等四类

1.重大课题。结合国家和地方重大需求开展研究,课题资助经费按实际需求申报并做好经费预算表,最高不超过30万元;结题要求完成以下2项任务:

(1)提供研究报告1部(20万字以上);

(2)同时课题的决策建议稿须获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宁波市委、市政府以文件等方式采纳。

2.重点课题。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问题和地方特色开展研究,课题资助经费按实际需求申报并做好经费预算表,最高不超过10万元;战略课题结题要求完成一份研究报告(8万字以上)和以下任务之一:

(1)被厅市级以上领导批示的决策建议稿;

(2)著作1部。

(3)发表在CSSCI核心期刊上的论文2篇和一份研究报告(8万字以上)。

3.一般课题。课题资助经费按实际需求申报并做好经费预算表,最高不超过2万元,结题要求完成一份研究报告(5万字以上)和以下任务之一:

(1)被厅市级以上领导批示的决策建议稿。

(2)在CSSCI核心期刊论文发表至少1篇论文

4.后期资助课题。相关研究人员根据课题指南填写申报表前三页基本信息,和获得厅市级以上相关部门或领导批示或决策建议稿装订在一起,一式10份,所在单位盖章,经研究院认定,报战略合作办公室批准,予以立项并奖励,奖励经费不超过1万元。

二、申报材料和受理截止时间

1.请我校申报者递交《课题申报表》,课题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课题申报活页》一式11份、3.《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以上材料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科研处信箱:keyan@mail.zjpc.net.cn。

2、我校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甬教高〔2017〕16号++关于组织申报宁波市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共建研究中心2017年度第一批研究课题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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