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13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浙教科院〔2016〕2号 浙教规办〔2016〕2号文精神,2015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申报限额:我校名额为1项。
2、申报的成果必须是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年度规划、重点、体卫艺、农村青年教师专项课题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各类课题,必须以各级各类教育和各学科教学活动为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原创性和创新性。必须是在2016年9月30日前结题,并取得结题证书的课题研究成果。
3、申报的成果包括:研究报告、专著和科研论文三种等,其中著作、科研论文必须是单项申报,丛书和系列论文不在申报范围内。论文是指已公开发表的论文。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科研成果为一本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
(2)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著名在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
(3)教材类研究成果。
(4)已取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成果奖,教育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人民政府的各项成果奖及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
4、请我校申报者提交:《申报•评审书》一式2份,成果活页评审表(一式7份,5000字以内)。本次所有评审材料都将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系统中进行检测。因检测系统要求,超出5000字不能检测(图表格式不算字数)。请申报者务必控制字数。
申报成果的主材料(三选一)
(1)研究报告(一式四份,20000字以内)
(2)或发表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初审单位原件审核章)(一式四份)
(3)或专著原件(一式四份)
(4)合订成册其它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如没有可不提交)
5、我校受理截止时间:9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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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相关资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