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科技产业与社会服务处)
网站首页部门简介科研政策科研平台校地合作校企合作协同创新学术期刊下载中心新闻通知学校主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新闻通知>>申报通知>>正文

关于做好2017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12   浏览次数:

各学院、处室、中心:根据浙社科规[2016]9号文件的通知,2017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课题类型:基础理论研究课题、后期资助课题、自筹经费课题、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等;

2、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2017年度课题。

3、重点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5万元,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2万元。课题经费一次性拨付。课后期资助课题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课题成果的出版,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4万元(出版经费)。后期资助课题成果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标识、统一出版。。

4、要求我校申报者递交至科研处的材料包括:

(1)申报基础理论研究课题和思政专项课题需提交《课题申报表》(一式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1份)。

(2)申报“后期资助课题”需递交申报表、成果打印稿4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封面及内容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成果介绍4份(4000字以内)。

(3)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科研处信箱:keyan@mail.zjpc.net.cn。

(4)申报表、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其他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

5、我校受理截止时间:基础理论研究课题、后期资助课题、自筹经费课题截止时间5月26日,其中思政专项课题申报时间为5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一:

1、关于做好2017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2、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doc

3、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

版权所有:浙江药科职业大学 备案:浙ICP备11036339号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四明路666号
推荐浏览器:IE6.0以上、1280*1024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