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中心:根据浙教办函[2016]8号文件的通知,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不实行限额申报;2016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后期资助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校限报1项。
2、省教育厅将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如发现有违规申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停止个人3年申报资格。
3、材料要求:
(1)、一般项目需报送以下材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一式2份;《申请评审书》纸质件一式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申请评审书》的编排顺序须与《申报一览表》的打印顺序一致。
(2)、后期资助项目需报送以下材料:《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一览表》一式2份;《申请书》一式6份;有关证明材料纸质件和纸质版成果6套(其中至少1套是原件)。
4、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7日;纸质材料截止时间2016年3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浙教办函〔2016〕8号.doc
2、教社科司函〔2015〕371号.docx
3、教社科司函〔2016〕4号.docx
4、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