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中心:
根据浙知发发〔2016〕4号文件的通知,第十八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评专利必须是2015年12月31日前授权(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的有效专利。
2、要求我校申报者递交项目材料纸件一式3份(附件:如获奖证书、图片、照片、项目应用证明等扫描材料单独装订成册)、项目材料电子件2份(pdf版本用U盘或光盘存储提交)至科研处。
3、我校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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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浙知发发〔2016〕4号文件
2、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十八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国知发管字〔2016〕1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