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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备选项目(人选)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25   浏览次数:

各学院、处室、中心: 根据食药监办科函【2015】721号文,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备选项目(人选)征集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申报种类主要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2、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于2013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于2013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加国家科技奖评审。2014年、2015年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申报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4、软课题项目不在申报范围。

5、请我校申报者提交推荐书一式4份(原件至少一份)到科研处805室。

6、我校截止时间是11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国家科学技术奖评选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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