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中心:
根据浙教办函[2015]147号文件的通知,2015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5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下放至各高校实施。由各高校负责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立项和日常管理工作。
2.本项目重点支持学术思想新颖,立论充分,创新点突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的项目。鼓励和支持开展对策类课题研究。
3.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或已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教师不得参与申报。
4.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人每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只能参与2个项目的申报。
5.本项目主要资助高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具有合理的梯队。
6.因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实行限额评审立项,我校今年限项数为8项。请我校申报者先递交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电子文档请发至科研处信箱:keyan@mail.zjpc.net.cn),经学校评审确定为报备项目后再由申报者登录网络申报平台(www.ky.zjedu.gov.cn)进行网上申报。
7.我校项目受理截止时间为7月5日,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1.浙教办函[2015]147号文件 .doc
2.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