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科技产业与社会服务处)
网站首页部门简介科研政策科研平台校地合作校企合作协同创新学术期刊下载中心新闻通知学校主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新闻通知>>申报通知>>正文

关于申报2015年度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29   浏览次数:

各学院、处室、中心:根据浙实发[2015]3号文件的通知,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2015年度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立项范围

(一)招标项目: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建设与开放共享研究;浙江省高校危化品仓库建设规范研究;高职院校实训中心建设对策研究。

(二)常规项目: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实验教学研究与改革;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实验队伍建设;实验技术开发与应用;仪器设备资产管理;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物资采购与供应;实验室工作软件开发及其它。

2、每位项目负责人限申报一项,凡承担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未结题或2014年已立项的项目负责人,本次不予受理。

招标项目的名称必须与立项范围的项目名称相同,常规项目可以根据立项范围自行选题。

常规项目优先支持从事一线工作的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教学、科研系列正高职称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予立项。

3、经费资助额度:招标项目5000~10000元,常规项目中的重点项目3000~5000元,一般项目1000~2000元。

4、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本年度项目结题时间为2017年5月。如有特殊情况,经申请批准至多可以延期1年。

5、研究预期成果要求公开发表论文(或专利、软件证书)1篇(1项)以上或正式出版的著作1部,其内容须与研究项目对应,并标注“浙江省实验室工作研究项目”。

6、要求我校申报者递交《申请书》一式2份至科研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科研处信箱:keyan@mail.zjpc.net.cn。

7、我校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浙实发[2015]3号文件.doc

版权所有:浙江药科职业大学 备案:浙ICP备11036339号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四明路666号
推荐浏览器:IE6.0以上、1280*1024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