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中心:根据浙食药监办发[2015]23号文件的通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全省系统组织开展2015年度食品药品监管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申报者围绕《2015年度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确定的五大方面18个方向为重点,按照申报工作要求,开展项目申报。
2、申报重大项目或项目经费5万元以上的,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副高以上副称或博士学位。
3、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重大项目不超过2年。
4、要求我校申报者递交《项目申请书》及项目可行性报告一式4份至科研处,另请发送电子文档至科研处邮箱(keyan@mail.zjpc.net.cn)。
5、我校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浙食药监办发[2015]23号.pdf
2、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3、项目可行性报告.doc
科研处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