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中心:根据浙科金办发[2015]8号文件的通知,201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类型分为:一般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和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当年作为主持人或者主要成员的申请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2项。
3、如果申请人已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必须在通过结题验收后,才可申请主持新项目。(注:2015年度拟结题项目验收工作将于下半年完成,相关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201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2014年度、2015年度连续两年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将被暂停2016年度一般项目或重点项目的申请资格。
5、2013年1月1日至申请提交日期间已获得其他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以及与省基金申请项目研究内容的主要区别;申请人不得以与已获得资助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者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相同或基本相同的研究内容,再次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6、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前,请谨慎考虑与其他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可能产生的冲突。根据省科技厅有关规定,项目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限申报一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自然科学基金),不得重复或分别申报同年度不同计划项目,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7、申报201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先登陆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网上系统注册会员,注册完毕请与科研处联系,经开通后凭帐号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申报(已经注册的会员无须再注册)。
8、申请书实行全文网上申报,201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填报工作,自2015年5月15日上午9:00时开始,6月15日下午16:00截止,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10日。
9、请申报者于6月30日前将申请书签字盖章页扫描件上传至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
附件:浙科金办发[2015]8号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