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中心:
根据甬教高[2015]24号文件的通知,为进一步落实第二轮《宁波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社科院战略合作协议》精神,切实推进各共建研究中心工作,增强科研服务能力,引导中心研究聚焦宁波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实际问题,为推进“六个加快”战略部署、全面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更好的促进市院双方在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交流合作,现正组织申报宁波市与中国社科院共建研究中心2015年度研究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甬高校有关研究人员均可作为课题首席研究员组建研究团队,并根据课题指南进行申报。
2、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应用对策类课题原则上要求1年内完成。
3、本课题研究经费将根据立项课题数量、质量给予一定额度的资助,一般每项课题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含20%研究中心建设运行经费)。
4、要求我校申报者递交《课题申报表》一式11份至科研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科研处邮箱(keyan@mail.zjpc.net.cn)。
5、我校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甬教高[2015]24号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