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中心:根据浙社规办[2014]6号文件的通知,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2、资助额度: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2013年5月修订)》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3、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4、要求我校申报者递交申请书一式7份,活页一式8份,并提交电子文档,申请书和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5、我校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浙社规办[2014]6号文件.doc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15年度课题指南.doc
3、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