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中心:根据甬人社办发[2015]1号文件的通知,宁波市2015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海外留学1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并于2012年1月1日后来宁波工作或创业;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四)申报项目在本市、本行业中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2、我校申报计划数为1项,有意申报者请提前与科研处联系。
3、本次申报将试用“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ptpm.mohrss.gov.cn:8080/webroot/)进行网上申报。
4、请申报者递交《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4份至科研处,同时按要求提供能证明留学人员身份的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
5、请申报者于1月2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和电子文档报送,1月28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甬人社办发[2015]1号文件.pdf
2、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