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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9年度宁波市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第二批项目(课题)申报的公告

作者:方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31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加快科技创新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科技争投”三年行动计划,以科技创新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发展。根据《宁波市“科技创新 2025”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甬科计〔2018131 号)和《关于组织2019年度宁波市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第二批项目(课题)申报的公告》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宁波市“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专项领域

1、现代种业专项。按粮食作物、蔬菜瓜果、林特花卉、渔业水产、畜牧等5个方向申报。

2、现代服务业专项。按生产性服务业、文化与科技融合、新兴服务业3个方向申报。

二、申报主要原则

“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是落实市委“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的重大举措,组织申报和实施重大专项,应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

1、坚持开放协同导向。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协同创新,鼓励联合国内外高端创新主体联合申报项目。坚持项目实施与人才培养相结合,激发各类创新人才的积极性。

2、坚持目标绩效导向。基于宁波产业基础与发展要求,聚集现代种业、现代服务业申报指南确定的研究方向、预期目标,突出核心关键技术的凝炼、商业模式的创新和新业态的培育。

3、坚持诚信导向。强化项目承担单位和承担人员的法人责任,把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项目负责人与团队人员的社会诚信与项目申报相结合,确保项目组织实施高质量完成。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基本要求

项目申报指南面向全国发布。申报对象为在宁波市行政区内设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及新型研发机构,党政机关不参与申报。

项目(课题)申报要符合项目申报指南提出的领域方向,涵盖项目申报指南所列的主要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对技术路线不设限制,同时应按照项目(课题)需求进行预算编制和预算说明,实事求是提出经费申请。

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项目(课题)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研发基础,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信誉良好;

2、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完成项目(课题)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具有明确应用导向的产业化项目,原则上应由企业牵头,鼓励支持企业与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

四、申报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项目(课题)申报内容不符合指南要求的;

2、项目(课题)申报材料不实,提供虚假信息的;

3、申报单位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近3年有相关行政处罚的,近3年有不端科研行为的,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4、已牵头承担2项以上(包括2项)在研的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宁波市“3315”高端创新创业人才计划项目)的企业;

5、正在承担2项以上(包括2项)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宁波市“3315”高端创新创业人才计划项目),且在承担项目中处于前三位的人员;

6、参与本批项目(课题)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得申报该专项项目(课题)。

五、项目遴选

(一)形式审查。主要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查。

(二)专家评审。邀请相关领域的技术专家、产业专家、财务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小组,采用书面评审与答辩评审相结合方式。

(三)实地调查。具体根据时间安排,赴相关项目(人员)单位进行实地调查。

(四)立项公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实地调查结果,结合宁波产业实际,按相关程序审定后公示。

六、政策支持

对推荐列入宁波市“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立项计划的项目(课题),经签订项目(课题)任务书后实施财政经费支持。

1、支持方式。在项目(课题)立项经费文件下达,签订项目(课题)任务书后,直接给予财政经费支持,经费采用分批拨付。

2、支持强度。现代种业,原则上单个项目或课题,财政支持经费不超过1000万元;现代服务业原则上单个项目财政支持经费不超过500万元。同时,对企业牵头申报承担的项目,支持经费一般不超过企业的注册到位资金,并要求承担单位有相应的自筹经费配套(具体要求见各专项指南)。

3、其他。申报项目(课题)列入宁波市“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立项计划后,对项目实施团队成员达到10人,且前五位中有3人具有正高级及相应职称的,同时认定为宁波市科技创新团队。

七、申报方式

根据我市关于精简科研人员负担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相关附件信息已经进入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且没有变更的,不必重复上传,书面材料统一由归口部门报送。

1.申报单位登录“宁波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program.sti.gov.cn)进行网上申报(新用户须注册),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

2.归口管理部门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后,推荐上传;

3.系统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纸质材料,按照要求整理附件材料,一式2份装订成册后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受理中心。需提供的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可行性报告(按规定提纲编写)。

4、相关附件:

1)申报单位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课题)负责人身份证、高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复印件;

3)两家及两家以上单位联合申请的项目,应提交项目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明确各方的研究内容、成果提交的时限、经费的来源及分配方式等主要内容,并经法人单位盖章;

4)技术创新活动相关材料:前期基础、成果应用;

5)申报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八、申报时间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613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方

话:88839042

箱:2493240374@qq.com

专项咨询联系人:

现代种业专项:盛德清 电话:0574-89187179

现代服务业专项:夏可宏 电话:0574-89186830

 

附件:1、现代种业专项申报指南

2、现代服务业申报指南

科研处

2019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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