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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浙江省高职院校党建研究会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12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浙江省高职院校党建研究会、浙江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高职分会《关于做好2020年研究会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职党研〔20204号)精神,2020年浙江省高职院校党建研究会科研项目启动申报,现将2020年课题研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立项原则

2020年度科研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各项任务,按照2020年度课题研究方向,聚焦建党一百周年主题研究、新时期大学生劳动教育研究、“清廉校园”建设研究等方面的热点问题,加强课题项目研究,注重项目品质。

研究会科研立项工作将重点支持在党建、思政、学生等工作一线的教师干部,课题立项审批中注重各会员单位之间的合作,鼓励学科交叉融合。

二、项目类别及经费支持额度

2020年科研项目实行自主申请、根据申请质量立项。研究会对科研立项项目继续实行奖励制,即对评选为优秀的重点项目给予1000元的奖励,对评选为优秀的一般项目给予500元的奖励。鼓励各会员学校对已被研究会批准立项的课题,本校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

三、申报条件

(一)经常务理事会研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参考选题分别为《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2020年度课题研究方向》(浙高职党研〔20203号)的“重点研究方向”和“一般研究方向”(附件1)。未列入“重点研究方向”的选题原则上不予重点课题立项。

(二)项目主持人须为各会员学校的在编(或正式)教师、干部,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有相应合理的学术梯队,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离退休教师、申报日起一年内即将离职或退休的教师、非学校在编人员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但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

(三)项目申请应成立项目组。项目组成员限报4名,参与人员的学科、年龄结构合理,并进行科学分工,能够通力协作、如期完成科研项目。研究会提倡各会员学校之间加强横向合作,加强科研团队的研究力量,提升科研水平。2所及以上院校合作申报的项目优先立项。

(四)申请项目须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先进可行,符合浙江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需要;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

(五)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只能申报2个项目。

(六)由于2019年课题尚未评审,2019年课题主持人原则上不予立项新课题。

(七)课题研究时间为期一年,如未能按时结题允许提交延期申请,延期仅限一年。如超过延期期限仍未结题,原则上课题负责人所在学校将不予立项新课题。请各会员学校关心、支持和督促本校教师按期保质地完成各类课题。

四、申报材料

请在52515:00前将《浙江省高职院校党建研究会2020年度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2,一式2份,第二页申请者签字),《浙江省高职院校党建研究会2020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部门盖章),及以上材料电子稿报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研究会将于6月完成课题立项的审批和任务的下达,课题结题及评奖情况将另行发文公布。

 

联系人:方磊

电话:88839042

邮箱:2493240374@qq.com

 

附件:1.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2020年度课题研究方向

2.浙江省高职院校党的建设研究会科研项目申请书

3.浙江省高职院校党建研究会2020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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