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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18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省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启动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三、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四、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31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五、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七、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我办网站)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八、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9)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九、各单位和课题申请人务必注意以下规定:

(一)申报限定补充规定:承担省社科规划在研课题的,可根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要求,在原研究基础上深化、拓展后进行申报。凡以省社科规划课题为基础申报成功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原有省社科规划课题的管理和结项办法另行规定。曾经主持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作终止处理且尚在资格限制期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的为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的为5年),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能参与申报。

(三)完成时限和预期成果形式:基础理论研究期限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预期最终成果形式要根据课题类型、内容、完成难度合理规划,一般一种即可。

(四)申报必须采用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2012月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如实、认真填写材料,申报材料应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十、限项申报规定:

浙江省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2021年度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我校限报4, 由省社科工作办统一组织评选上报。

十一、材料要求:

(一)全国社科工作办对申报课题第一轮评审采用《活页》匿名评审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版面原则上应控制在两张A3纸篇幅(正反面)以内,不得直接透露申报者及所在单位的明确信息。申请书和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后,报送科研处,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二)学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34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激励广大符合条件尤其是具有较好研究基础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专家学者踊跃申报,加强组织论证,用好申报自主权,着力提升本单位申报材料质量、提高本单位立项率;同时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承担信誉保证。要按规定做好申报数据录入、打印报表和申请书汇总报送等工作。要采用新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录入“数据表”中有关信息,所在单位应以“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为唯一名称(与公章一致),不得录入二级单位。各单位将从申报系统导出的申请书“数据表”信息(xmsbsj.dbf文件)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及《活页》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并确保电子数据和申请书“数据表”一致,每份申请书和活页均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申请书和活页分别放在“申请书”和“活页”两个文件夹中,与本单位《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数据文件(xmsbsj.dbf文件)统一放入以单位全称命名的文件夹中压缩打包。

(三)报送材料包括:1.项目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8份(申请人第二页签字)。2.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所在单位盖章)。3.数据文件。4.以上材料电子稿。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方

话:88839042

箱:2493240374@qq.com

 

附件:1.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2.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

3.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6.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系统2018

 

科研处

20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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