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科技产业与社会服务处)
网站首页部门简介科研政策科研平台校地合作校企合作协同创新学术期刊下载中心新闻通知学校主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新闻通知>>申报通知>>正文

转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陆耕宇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04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浙科金办发〔202315号文件精神,近期将组织开展2024年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基础公益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1. 研究期限至202312月的基础公益项目,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基金项目”)和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以下简称“公益项目”)。

2.提前完成计划书规定的所有研究内容及目标的基础公益项目可在到期前一年提出验收申请。通过基金信息系统提交项目验收材料的,即视为申请提前一年验收。

二、验收组织实施等详细要求


详见附件及通知网址链接


附件1: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附件2: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操作说明


具体通知链接:

https://zjnsf.kjt.zj.gov.cn/api/site/v1/post/detail?categoryId=2018515&postId=1181194548865400832


科研处

2023124


版权所有:浙江药科职业大学 备案:浙ICP备11036339号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四明路666号
推荐浏览器:IE6.0以上、1280*1024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