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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2025年度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15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的作用,全面推进现代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2024年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立足浙江实际,聚焦短板、挖掘特色,着眼于建立具有浙江特色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高质量发展模式,研究破解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先行者”新定位、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新使命作出贡献,让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二、课题申报范围和条件

1.课题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有3年以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经历;

2.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5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即被撤项;

3.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三、申报要求

1.每位申报人限申报一项课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如之前有协会课题立项且未结题的,待结题完成后方可申报;

2.申报者须认真填写课题申报表(见附件1);

3.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四、申报办法

1.我校限报2项

2.各单位、部门按要求对课题申报人的个人条件和课题研究条件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课题申报表及申报材料汇总表(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发送至科研处程凯荣。申报材料电子文档以“序号+主持人姓名+院校+课题名称”命名。

五、结题要求

1.我校立项的课题将由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与高职科研分会协同组织实施验收;

2我校立项的课题,每项课题需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等相关成果,并标注获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课题立项。

3.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通过结题验收者,可获得下年度课题申请资格。如未能按时完成课题,可至次年5月结题。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

六、其他事项

 

由于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届时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初审,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截止10月3011: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程凯荣

电话:15979123523

附件:

1.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科研课题申报表

2.2024-2025年度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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