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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申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22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

为提高学校教育科研水平,提升教师教育科研能力,根据《浙江药科职业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浙药[2024]158号文件)规定,现就我校2024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校级科研课题的选题应结合学校职教特色·医药底色·监管底色厚药德、明药规、强药技、懂智造、接国际的人才培养目标,围绕药学、中药学、生物医药医疗器械、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妆品、护理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专业方向,依托现有的省市协同创新中心市重点实验室、省市基地等科研平台由申报者自定。

二、申报类型和研究期限

1. 一般课题研究期限为 1-2

2. 重点课题研究期限为 2-3

申报者要求

申报者应根据申报类型符合对应要求,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未承担厅市、市局级项目的负责人。

一般课题应是学校在职的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的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

重点课题应是学校在职的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

有下列情形者不予受理

1. 负责人正在主持校课题的或未按期完成校课题的;

2. 负责人已主持过2项及以上校课题的;

3. 负责人主持省部级及以上在研科研项目的;

4. 负责人主持厅级以上项目申请延期的。

、资助标准及项数

自然科学类一般课题为 1.0 万元/项,每年资助不超过15 项,重点课题为 3.0 万元/项,每年资助不超过 3 项;

人文社科类一般课题为 0.5 万元/项,每年资助不超过 6 项;

思想政治研究类为 0.3 万元/项,每年资助不超过 4 项,重点课题为 1.0 万元/项,每年原则资助 1 项;

科普项目为 0.5/项,每年资助不超过 2 项。

五、结题成果要求

参阅《浙江药科职业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浙药[2024]158号文件)第四章第二十条。

六、申报材料

1.《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盖部门章一式一份及电子版(电子版以学院+2024年度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学校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命名,如:药学院2024年度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2.《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3附件4)一式三份双面打印纸质版经部门审核并盖部门章上交科研处,电子版(电子版以学院+姓名+课题名称申报书命名,如:药学院+张三+某某课题申报书

3. 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5纸质版一式项目负责人签字。

七、申报时间

请以单位、部门统一汇总后11221500前交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八、其他

1. 已获各级立项的课题,一律不得重复申报

2. 其他事宜如有咨询,请联系科研处张老师

 

附件:1.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2.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3.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一般项目)

4.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重点项目)

5.个人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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