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提高学校教育科研水平,提升教师教育科研能力,根据《浙江药科职业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浙药大[2024]158号文件)规定,现就我校2024年度校级科研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校级科研课题的选题应结合学校“职教特色·医药底色·监管底色”和“厚药德、明药规、强药技、懂智造、接国际”的人才培养目标,围绕药学、中药学、生物医药、医疗器械、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妆品、护理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专业方向,依托现有的省市协同创新中心、市重点实验室、省市基地等科研平台,由申报者自定。
二、申报类型和研究期限
1. 一般课题研究期限为 1-2 年;
2. 重点课题研究期限为 2-3 年;
三、申报者要求
申报者应根据申报类型符合对应要求,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未承担厅市、市局级项目的负责人。
一般课题应是学校在职的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的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
重点课题应是学校在职的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
但有下列情形者不予受理
1. 负责人正在主持校课题的或未按期完成校课题的;
2. 负责人已主持过2项及以上校课题的;
3. 负责人主持省部级及以上在研科研项目的;
4. 负责人主持厅级以上项目申请延期的。
四、资助标准及项数
自然科学类一般课题为 1.0 万元/项,每年资助不超过15 项,重点课题为 3.0 万元/项,每年资助不超过 3 项;
人文社科类一般课题为 0.5 万元/项,每年资助不超过 6 项;
思想政治研究类为 0.3 万元/项,每年资助不超过 4 项,重点课题为 1.0 万元/项,每年原则资助 1 项;
科普项目为 0.5万/项,每年资助不超过 2 项。
五、结题成果要求
参阅《浙江药科职业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浙药大[2024]158号文件)第四章第二十二条。
六、申报材料
1.《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盖部门章一式一份及电子版(电子版以学院+2024年度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学校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命名,如:药学院2024年度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2.《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3和附件4)一式三份双面打印纸质版经部门审核并盖部门章上交科研处,电子版(电子版以学院+姓名+课题名称申报书命名,如:药学院+张三+某某课题申报书)。
3. 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5)纸质版一式一份,项目负责人签字。
七、申报时间
请以单位、部门统一汇总后于11月22日15:00前交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八、其他
1. 已获各级立项的课题,一律不得重复申报
2. 其他事宜如有咨询,请联系科研处张老师
附件:1.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2.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3.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一般项目)
4.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书(重点项目)
5.个人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