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做好2025年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程序
1.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一般科研项目研究申报范围为:黄炎培职教思想和工匠精神研究(A 类项目)、产教融合和中国特色学徒制人才培育研究(B 类项目)、职教就业创业研究(C 类项目)及温暖工程研究(D 类项目)共4个研究方向。具体选题可参考附件 1:“2025 年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重点选题方向”。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申报项目应注重成果的应用性和成果的可转化性,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热点、难点和痛点,注重探究教育发展规律,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中华职业教育社的特性,注重为党和政府建言献策。
2.凡从事我省职业教育工作的职业院校(高职院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工商企业都可以申报,鼓励一线教师和与企业合作研究的项目申报。侧重职教一线教师的教科研能力培养,具有正高职称的职业院校在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限制申报(企业人员正高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可以申报)。
3.项目申报人应预先了解《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实施细则》(申报平台可下载)和所在单位对项目批准后的必要经费支持和相关合作单位的项目经费支持情况,本次项目为自筹经费,建议落实后再申报。
4.正在承担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研究任务的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2025年的科研项目(申报截止前已经结题的可以申报)。
5.自2025年起,当年立项课题须在次年3月31日完成,通过“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管理系统”提交结题申请。
6.省中华职教社将根据需要视情安排相应的申报说明和培训公益讲座,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7. 2025年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8项。各学院按照以下申报指标组织选拔推荐工作。
单位 |
推荐数量 |
药学院 |
2 |
制药工程与生物技术学院、化妆品学院 |
2 |
药商学院、医药数字化技术学院 |
2 |
中药学院 |
2 |
食品学院、健康管理学院 |
2 |
医疗器械学院 |
2 |
护理学院 |
1 |
基础学院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体训部 |
1 |
行政部门 |
2 |
二、申报流程
1.申报教师填写《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及活页申请书(去掉个人信息),电子材料命名要求:(1)申请书命名:“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2)活页申请书命名:“课题名称”,不得出现教师姓名。
2. 各学院按照指标做好筛选工作,填写申报汇总表,并向科研处报送限额数量内申报材料。
3.申报材料电子文档(申请书、活页申请书、申报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科研处张艳艳邮箱346755535@qq.com。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截止至2025年4月18日10:00,逾期不予受理。
4.由于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如申报数量超出限额,届时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推荐。
5.拟推荐人员进行网上填报。
联系人:张艳艳
电话:13958398151
附件:1.2025年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重点选题方向
2.浙江省中华职业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
3.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