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科技产业与社会服务处)
网站首页部门简介科研政策科研平台科研诚信校企合作协同创新学术期刊下载中心新闻通知学校主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新闻通知>>申报通知>>正文

关于开展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教人才专家入库和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09   浏览次数:

各部门、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教人才专家技术力量,持续优化专家库结构,更好地发挥专家作用,根据《浙江省医药 卫生科教人才专家库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新一轮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教人才专家入库和信息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本次包括新专家征集入库和原有专家信息更新,专家类型包括技术专家、管理专家、财务专家、成果转化专家、投融资专家、企业专家、继教专家七大类。

(一)专家征集入库。各单位对照专家入库条件(见附件),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填报入库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资质、职称、科研业绩等佐证材料。

(二)专家信息更新。原有入库专家更新个人基本资料、主要业绩或重要资历等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系统将对符合继续教育专家条件的人员推送“是否愿意加入继教专家库”,专家根据提示进行选择并补充相关信息。

根据专家库管理规定,对连续四年未更新个人信息、已经到退休年龄(超过60周岁)的专家,由系统统一退回到个人修改,专家账户进入冻结状态。专家需登录系统、更新 信息并提交审核确认后,可解除冻结状态。超过60周岁的 专家可提交返聘证明重新申请入库。

二、征集方式

1.征集入库操作。新申请人员可登录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全程管理系统 (https://kj.wsjkw.zj.gov.cn/),        进入“专家 推荐”模块进行入库申请,经科研处审核上报。如 无个人账号,需注册个人账号后再进行入库申请操作。

2.信息更新操作。已入库专家登录系统,进入“专家推 荐”模块进行个人信息更新,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上报。

三、征集时间

专家库每年集中更新一次,本次专家征集和信息更新工作系统开放时间为6月30日,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8 日17:00科研处审核截止时间为7月20日17:00。


附件: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教人才专家入库条件


版权所有:浙江药科职业大学 备案:浙ICP备11036339号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四明路666号
推荐浏览器:IE6.0以上、1280*1024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