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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宁波)项目指南申报意向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8-0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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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征集国家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的有关工作安排,现征集2027年度及以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宁波)(以下简称联合基金) 项目指南申报意向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合基金定位

联合基金旨在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吸引和集 聚全国优势科研力量,围绕宁波经济、社会、科技发展中的重大需求,聚焦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 基础研究,促进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交叉融合创新,推动产出重大原创成果,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

联合基金项目以重点支持项目、集成项目的方式予以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项目类型共同限项申请。重点支持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集成项目平均资助强度在100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

二、指南领域方向

面向宁波市三大科创高地战略领域和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之城战略需求,重点围绕“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生物与农业、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能源与化工、环境与生态、海洋科学、现代 交通与航空航天”等8个领域进行征集。

三、指南建议有关要求

(一)指南研究方向

聚焦宁波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产业发展紧迫需求中的共 性问题;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以 规范术语50字内精准表述,突出基础性与创新性,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的申报要求,规避陈旧或重复资助;不限地域与主体,鼓励龙头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提出需求,确保选题包容、竞争充分;严守伦理与生物、信息安全法规,强化源头 治理与风险防控。

(二)指南建议人条件

1. 申请人须具高级职称及牵头国家级基础研究经历,符合 国家基金委对项目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限项要求,重点支持45 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和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基地科 研人员牵头提出指南建议。

2. 申报单位须为宁波市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省级及以 上研发机构企业、三级医疗机构等独立法人公益单位;预引进人才可提前申报,须于2027年3月1日前全职到岗。

报送时限

请各申请人2025年8月4日10:00前,将联合基金指南汇总表(附件1,2)的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


附件1:联合基金指南建议汇总表-在职

2:联合基金指南建议汇总表-预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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