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科协组织“四服务”水平,团结引领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宁波全域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宁波市科协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26年度市科协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项目内容
(一)精神引领类:包括院士文化建设、科学家精神弘扬、“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
(二)科创赋能类:包括高层次学术交流活动、“双走进 双服务”专项行动、产业科技服务团、科技型企业家培育、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科技入村促共富。
(三)科学普及类:包括科普活动、科普图书出版。
(四)组织建设类:包括科技社团党建能力提升,高校、科研院所科协能力提升、学会秘书长能力提升沙龙活动。
各类资助按项目申报要求具体见《市科协2026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
二、申报对象
具体申报对象按《指南》要求执行。
已承办市科协2025年资助项目的单位,绩效评价不合格的,不得申报2026年度同类项目。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2026年度资助项目: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或擅自变更2025年项目合同约定,造成根本性违约;在2025年项目申报、实施、绩效评价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欺诈行为;在2025年资助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经费等严重违规使用经费行为。
三、申报材料
《市科协资助项目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
四、截止时间
请以单位、部门统一汇总后于2026年3月16日前交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截至2026年3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项目采用限额推荐的方式,每类小项推荐1项。
(二)宁波市科协将按照业务部门初审、专家评审、党组审议的程序,研究确定2026年度立项资助项目。
(三)申请市科协经费资助的项目应符合《指南》要求,并有明确的绩效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且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凡存在超出资助范围、工作目标不明确、重复申报、填报不完整、内容意思表达不明确等问题的申报项目,将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四)申报单位应对照《指南》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申报。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科技专业水平和项目管理工作经验,且为申报单位正式成员。
(五)一般申报项目应于2026年11月15日前完成。对实施时间有明确要求的项目,申报单位应与市科协相关部门做好联系对接,详细了解有关情况,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