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根据《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实施机制方案(试行)》(浙委科办发〔2024〕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22号)、《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浙科发金〔2024〕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年度工作计划,我校启动2027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项目类别
2027年度预申报要求暂参照2026年度申报通知执行,待2027年度正式申报公告发布后,以其内容为准。
二、基本要求
请依据 2026 年度申报通知中的相关资格要求及限项规定执行。若 2027 年度实际申报要求有所更新,将另行发布通知予以说明。
特别提醒:
1.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得与同年度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或科技合作领域项目同时申请,已申请2026年度省社科规划年度各类项目的不得申请同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保密规定。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等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请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须脱密后提交。
三、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申报动员
各申报单位结合自身学术优势,认真思考项目选题,明确研究框架,精心撰写项目申报书,积极完成申报。
(二)第二阶段:项目提交
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各申报单位请参考上年度申报要求及申报书模板,组织完成申报书撰写工作,并于2026 年 5 月 6 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提交材料清单:
1.《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无匿名版,PDF 格式),请以[姓名] + [学院]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申报书(无匿名版)” 命名
2.《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匿名版,PDF 格式),请以[姓名] + [学院]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申报书(匿名版)” 命名
3.《2027 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Excel 格式),请以[姓名] + [学院]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2027 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命名
(三)第三阶段:项目打磨
科研处将根据申报项目的学科方向,精准遴选同行专家,对申报书进行严格审阅,并提出详细的评审意见与修改建议。同时,科研处将邀请专家对培育项目负责人进行一对一的针对性辅导。
四、有关要求
1.为提高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申报质量,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方向,按照学校工作安排节点,有序组织开展预申报工作。
2.申报问题可通过钉钉群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