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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6 年“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09   浏览次数:

各学院、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关于强化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协同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省委关于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部署要求,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团省委等五部门决定联合开展 2026 年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申报命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 1 个。

二、申报条件

根据《浙江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工作实际,本次申报条件如下:

1. 申报主体主要包括科技馆、重大科技工程纪念馆(遗迹)、科研机构和科创平台(企业)、科技人物纪念馆(故旧居)等。

2.有独立的展馆,或相对独立的展厅和展览空。

3.展馆(展厅)的主要内容,必须是以宣传讲述科学家或创新团队、科研群体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故事和精神为主,不是单纯的科学技术普及、青少年科学培训或者科研成就和装备的展览展示。

4.有一定数量的珍贵实物,包括书信、手稿、图纸、证章、照片、历史影像等。

5.有比较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讲解团队。

6.经常性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开放,组织各类科学家精神宣传教育活动,开发制作适于传播的宣传产品。

、申报时间

负责人在4 13 日前推荐材料电子版发至科研处


四、申报材料

推荐材料包括:《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推荐表》(见附件);体现推荐单位开展相关活动的照片 3-5 张,jpg 格式,不小于 2MB ,用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序号作为照片名;体现推荐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的视频 1-2 MP4 MOV 格式,单个时长在 5 分钟以内,分辨率为横版1920* 1080 或竖版 1080* 1920)。 以上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

、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主管单位和推荐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教育基地推荐申报工作的领导,认真按照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建设主体的要求,组织动员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符合要求的机构和单位广泛开展科学家精神弘扬工作,在充分尊重主体意愿的基础上积极做好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的推荐申报工作。

2.做好宣传服务。主管单位和推荐单位要为教育基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提供指导和支持。要深入挖掘宣传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开展弘扬科学家精神工作的特色做法、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努力将推荐申报过程转化为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的过程。

3.加大经费资助。各级科协组织要设立专项活动工作经费,主动将其纳入科普教育基地体系,予以经费支持。主管单位和荐单位要切实加大对基地开展弘扬科学家精神活动的经费投入和工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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