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研究生部)
网站首页部门简介科研政策科研平台科研诚信校企合作协同创新学术期刊下载中心新闻通知学校主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新闻通知>>申报通知>>正文

关于组织宁波市科学技术协会2026年“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征集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5-02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门

20265月30日是第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是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节,今年活动的主题为“奋进‘十五五’ 科技谱新篇”。根据中国科协统一部署和省科协工作要求,市科协将在5月中旬至6月上旬牵头开展“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活动的举办时间

2026年5月中旬至6月上旬。

二、征集活动的主要类型

(一)政治引领与走访慰问活动:包括深入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的战略部署和对科技工作者的殷切期望,老一辈科学家和一线科技工作者走访慰问活动等。

(二)科技创新成果展示活动:包括国家、省、市“十五五”科技创新重大部署宣传和“十四五”科技创新重大成果展示,科技成果走进公众活动(高校、科研院所及科技型企业开放日等。

(三)科学家精神弘扬活动:包括科学家精神宣讲、科学家精神剧目展演、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开放、科技工作者典型事迹宣传等。

(四)群众性科技活动:包括科普活动(科普报告、科普讲座、科普展览体验、科普教育基地开放)、科技志愿服务活动(科技培训、科技咨询、农技推广、科技教育)等。

(五)服务科技工作者活动:包括学术交流活动(学术会议、学术报告、学术讲座、学术沙龙)、科技工作者联谊活动(科技工作者座谈、国情研学)、科技工作者关心关爱服务(健康管理、科学健身、心理支持)等。

三、市科协“全国科技工作者日重点活动”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科技工作者集聚、联系服务密切的高校科研院所科协和市级学(协)会,可结合实际意愿,从报送的活动中确定1项申报“全国科技工作者日重点活动”项目。申报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活动要紧扣“全国科技工作者日”主题,围绕科学家精神弘扬、关心关爱及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等目标开展。

2.活动方案具体可行,有明确的实施计划和绩效目标,具备项目实施的必备条件。

3.申报主体具有丰富的活动组织策划和执行经验,且有足够支撑活动开展的稳定经费。

4.活动形式新颖、措施有力、覆盖范围较广,能够有效增强科技工作者的获得感、归属感和荣誉感。

(二)项目管理

1.市科协对申报“全国科技工作者日重点活动”的项目进行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给予立项但不予经费资助,并以适当方式统一发布立项通知。

2.市科协对列入“全国科技工作者日重点活动”的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加强检查指导,在“5.30”期间组织媒体进行重点宣传报道

3.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要求落实相关任务举措;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项目总结及相关佐证资料。项目实施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单位,在次年度申报市科协“精神引领类”资助项目时给予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四、有关要求

请申报单位于5月5日10:00前将《宁波市2026年“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汇总表》报送至科研处,申报市科协“全国科技工作者日重点活动”项目的,一并报送《市科协“全国科技工作者日重点活动”项目申报表》



版权所有:浙江药科职业大学 备案:浙ICP备11036339号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四明路666号
推荐浏览器:IE6.0以上、1280*1024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