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激发科技特派员在推进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宁波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甬科基〔2026〕33号)和年度科技特派员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宁波市乡村振兴团队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2026年宁波市乡村振兴团队科技特派员项目,主要围绕乡村特色产业链、美丽乡村建设和缩差共富的科技服务需求,支持团队科技特派员按照签订的服务协议,面向派驻单位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及农村民生等实用技术的示范推广、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等。
一、申报条件
1.本次乡村振兴团队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限备案并公布的宁波市第十四批团队科技特派员,2025年、2026年备案团队科技特派员。
2.市内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人员牵头备案的团队科技特派员,申报主体为团队科技特派员负责人所在单位;市外高等学校及科研机构牵头备案的团队科技特派员,申报主体为签订的科技服务协议的生产经营单位。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团队科技特派员负责人,其他项目组成员应为团队科技特派员成员及结对服务单位相关人员。项目组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记录,未列入失信名单。
4.项目申报单位应与结对服务单位联合申报,并签订联合申报协议。项目内容与服务协议内容基本一致、项目方案可行。
5.每个团队科技特派员限报1项,项目实施期间和项目未结题验收不允许再次申报乡村振兴团队科技特派员项目,项目不列入科技人员申报市其他科技计划项目限项范围。对已承担乡村振兴团队科技特派员项目实施顺利且承诺于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验收的,经归口管理单位审查盖章后,允许申报本批次项目。
6.乡村振兴团队科技特派员项目参照《宁波市公益性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管理。
7.2026年乡村振兴团队科技特派员项目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立项,项目实施周期2年。
二、申报程序
1.线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在通知规定期限内,登录“宁波科技大脑”官网(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填报,点击“办事大厅”,选择“公益性计划(科技特派员项目)”进行填报,上传相关附件,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2.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到2026年5月20日;网络填报咨询:8781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