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机构负责人:
为更好推动校科研机构的稳步发展,发挥好科研机构在科学研究、专业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将开展2014年度的考核工作,请按照要求填报好《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科研机构年度考评表》,于12月5日前一式3份交至科研处,并将电子稿发至科研处邮箱:keyan@mail.zjpc.net.cn。
附件: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科研机构年度考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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