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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公布省教科学规划课题(高校)结题信息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17   浏览次数:

各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方便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和广大教师及时获知课题结题情况,我办从即日起将定期公布结题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申请受理时间

除寒、暑假和年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三个时段外,每月受理高校结题。在不受理时间内寄到的课题一律顺延结题工作。

二、结题信息公布时间

我办每月底在办公网上公布本月结题情况(不受理时间除外),公布的课题信息为当月1日—24日收到的课题,25日及之后寄到的课题顺延到下一个月公布。

三、结题反馈及证书领取

1.各高校科研处(或主管科研的部门)是省教科规划课题的结题工作的初审单位,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做好结题审查工作。为与初审单位的工作进行有效对接,我办将结题证书一律寄回立项人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不予结题的课题将下发《不予结题回执单》。原则上不接受个人领取。

2.我办将在每月结题信息公布后一周内寄回结题证书,不接受加快、特办的要求,请课题负责人和科研管理部门根据结题时间流程安排好结题工作。

3.结题材料一律不退还,请自行留底。

四、结题材料或证书遗失

1.若结题材料当月寄出(25日前寄到)但课题信息未出现在公布信息中,可向我办咨询。

2.若信息公布15天后,高校科研主管部门仍未收到结题证书,可向我办咨询。

五、联系方式

1.结题材料邮寄地址: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606室,倪老师收。邮编310012。

2.咨询电话:0571-87757316,88846782。

3.办公网地址:www.zjedusri.com.cn“教科规划”栏目。

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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