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2018-2019年择优资助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引导和鼓励人才积极开展科研工作,促进人才在培养中更好更快成长,现就做好2018-2019年择优资助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择优资助科研项目一般每2年组织一次申报,申报对象为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在培人员,且应以项目第一完成人的身份进行项目申报。2018-2019年度择优资助申报对象为市人才培养工程2015年、2017年入选的在培人员。
二、申报范围
2018-2019年度择优资助科研项目完成截止期为2019年9月30日。每人限报1项。申报项目分以下两类:
1.科技类项目:项目要立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科技创新和发展方向,具有一定的创造性、前瞻性和应用价值。重点支持符合我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重大载体建设,特别是智能制造“3511”产业体系建设的科技类项目。其中已获各级各部门立项的项目,不得以基本或完全相同的内容重复申报。
2.软科学类项目:项目要立足我市“名城名都”建设和“六争攻坚、三年攀高”的要求,紧紧围绕“五大发展理念”,针对决策和管理实践中遇到的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问题和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研究。其中已获各级各部门立项的项目,不得以基本或完全相同的内容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
1.请我校申报者递交纸质材料一式3份至科研处805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信箱:keyan@mail.zjpc.net.cn
2.我校受理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11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甬人社发〔2018〕43号-关于开展人才培养工程2018-2019年择优资助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