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评选第九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日前开始,现将浙高教学会〔2016〕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
1、申报参评本届优秀高等教育科研成果奖的成果必须为在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
2、我校限推荐1项。
3、请我校申报者递交成果申报表一式8份,成果原件1份,(如需退回,请在明显处标注)至科研处805室,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科研处信箱:keyan@mail.zjpc.net.cn。
4、我校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浙高教学会〔2016〕2号文.docx
2、高学会[2016]15号.docx
3、成果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