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科技产业与社会服务处)
网站首页部门简介科研政策科研平台校地合作校企合作协同创新学术期刊下载中心新闻通知学校主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新闻通知>>申报通知>>正文

转发《关于评选宁波市(2015—2016年)重视教育科研先进 单位、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20   浏览次数:

各单位、部门:根据浙甬教科规组[2016]3号、甬教科[2016]17号文件的通知,宁波市(2015—2016年)重视教育科研先进单位、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已经开始,现将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重视教育科研先进单位、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和教育科研先进个人,我校申报数各1名,评选条件详见(附件2)

2、请我校申报者填写相应《申报表》一式2份,并依据评选条件写出先进事迹自评报告(相关事迹材料需附佐证材料复印件),同时将纸质资料递交至科研处805室。

3、由于时间紧迫,我受理校截止时间12月21日下午4:10前,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甬教科规组[2016]3号甬教科[2016]17号关于评选宁波市教育科研(2015—2016年)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doc

2、宁波市2015—2016年教育科研先进评选条件.doc

3、先进申报表.doc

科研处(科技产业与社会服务处))

2016年12月20日

版权所有:浙江药科职业大学 备案:浙ICP备11036339号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四明路666号
推荐浏览器:IE6.0以上、1280*1024分辨率